遗产继承 – 知会备忘

如何应付知会备忘?

 

如阁下申请遗嘱认证时,被遗产承办处通知,有知会备忘已登记, 阁下须采取行动,使该份知会备忘停止生效。在此期间, 阁下不能取得遗嘱认证或管理遗产,直至该份知会备忘停止生效。

 

阁下采取之行动,就是以指明表格就知会备忘发出警告, 该项警告须述明阁下的权益,如阁下是根据一份遗嘱提出申索,则述明该遗嘱的日期, 该警告书并须规定知会备忘登记人就其可能在死者遗产中享有的任何对立权益提供详情; 而每项警告均须送达知会备忘登记人。

 

如接到警告要如何应付?

 

如阁下为知会备忘登记人,须于该警告送达时起计8天内,呈交应诉书。 并发出及送达一份请求指示的传票,传讯各当事人到司法常务官席前。

如应诉的时限已届满, 而知会备忘登记人仍未呈交应诉书, 则提出警告的人可在遗产承办处提交誓章, 证明该项警告已妥为送达而他并无接获请求法庭指示的传票,该项知会备忘立即停止生效。

 

讼费

如知会备忘登记人及提出警告的人未能达成协议,与讼一方有可能要承担己方和对方之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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