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 遗嘱的效用 下列三位人仕,在其生命里,有共同的地方,你知道吗? 约翰丹佛 – 美国乡谣歌星 马丁、路德、金 – 美国民权运动领袖 罗文 – 香港歌星 答案: 他们生前没有订立遗嘱。 & Continue Reading... Read more
35月 遗嘱之签名 (备注1) 遗嘱须有立遗嘱人之签名。 遗嘱人之签名 签名可以用姓名全写、英文姓名的首字母或标记。 未完的签名 由于立遗嘱人身体衰弱,而未能完全完成的签名是可以接受的。 用干沽的笔 由于用了干沽的笔,立遗嘱 Continue Reading... Read more
24月 有效的遗嘱 香港法例第30章,『遗嘱条例』说明遗嘱怎样才有效。 ☆ 第4条 : 未届成年的人所立的遗嘱均属无效。成年指18岁。 ☆ 第5条 : (1) 遗嘱 Continue Reading...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