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第30章,遗嘱条例第5条规定立遗嘱人是在2名或2名以上同时在场的见证人面前作出该签署或承认该签署。   证人须见到,或有机会见到立遗嘱人之签名。及后证人要提供他们的姓名。虽然证人不一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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